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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科的科長,在短短四年里,利用發(fā)放施工許可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廣告牌租賃、與廣告公司結算廣告業(yè)務費等職務便利,多次通過廣告公司虛開業(yè)務發(fā)票、貪污、索賄等手段,瘋狂斂財690余萬元。

城管科長三年花1500萬玩網游 4年貪污690萬

然而,在網游界,他卻是一個傳奇人物,曾經兩次拿過某知名網絡游戲年度決賽的冠軍,而且在“圈里”口碑極佳,而他在網游上的花費也是令人咋舌,三年時間超過1500余萬。

《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該區(qū)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科原科長丁某犯貪污罪、受賄罪,一審被該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8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其手下陳某也因犯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虛開發(fā)票報賬套取公款240萬

現年38歲的丁某,1997年進入常州市武進區(qū)城管部門工作。2007年左右,丁某在武進城管局環(huán)衛(wèi)處擔任副主任。2008年,丁某曾因吸食毒品被警方處以罰款500元。然而,在2009年,丁某開始擔任武進城管局綜合科科長,2012年該科室更名為戶外廣告管理科。丁某一直擔任科長至案發(fā)。

丁某的職務雖然僅僅是戶外廣告管理科科長,但他這個科長權限卻不小。所有涉及當地戶外廣告的“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發(fā)放權限都被丁某一手掌握。這樣一來,很多做戶外廣告生意的廣告公司老板,都唯丁某馬首是瞻。

2013年,因為當地要進行文明城市宣傳,需要制作一些戶外廣告。丁某讓自己認識的一家廣告公司的老板周某從城管局承接項目并施工,實際花去工程款8萬余元。工程結束后,丁某卻指使手下陳某虛增了一些戶外宣傳業(yè)務,并讓周某開了一張22萬元的發(fā)票,到城管局財務報賬結算。

丁某的手下陳某在城管局沒有編制,僅是一名“臨時工”。由于其性格老實懦弱,被丁某看中利用。后來,丁某甩開陳某,直接實施貪污。2012年上半年,丁某謊稱局領導要充抵費用,要求廣告公司老板周某為其虛開了一張20萬元的發(fā)票,并制作了蓋有城管局廣告科印章的虛假工程合同,到城管部門賬戶結算。2012年4月20日,周某將結算到的20萬送到了丁某辦公室。

更離譜的是,丁某竟然自己注冊開設了一個皮包公司。之后,丁某利用職務便利,將屬于城管局的一些廣告牌無償給這個皮包公司使用,然后找自己的朋友或熟人,冒充皮包公司負責人,將廣告牌再轉租給其他廣告公司牟利。

檢察機關查明,2010年至2013年,丁某在擔任科長期間,伙同手下陳某,在城管局發(fā)放施工許可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武進城管局所有廣告牌租賃、與廣告公司結算廣告業(yè)務費過程中,多次通過廣告公司虛開業(yè)務發(fā)票、收入不入賬等方式,騙取公款近240萬元。其中,丁某實際得手220余萬元,陳某實際得手10萬余元。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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