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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12月2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鄭燕雪)連江女子李某與異性網友馬某初次見面,竟遭暴力脅迫,險些被馬某性侵。日前,經連江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連江縣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

李某通過“陌陌”聊天軟件認識了異性網友馬某。今年5月29日6時許,馬某在得知李某的住處后,找上家門,李某迫于無奈與馬某首次見面。李某遭到了馬某的暴力脅迫,被馬某帶到他的租住處。后馬某采取扇耳光、掐脖子等暴力威脅手段,欲強行與李某發(fā)生性關系。李某借口上廁所,乘機逃離馬某的租住處并跑到樓上呼救。馬某光著上身上樓追拉李某,后因鄰居制止,馬某匆忙逃離。

李某得救之后報了警,馬某很快被抓獲。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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