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關(guān)注的“父親為兒追兇16年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何禮達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認定何禮達父親何道明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01年9月,王國華17歲的獨子林鵬(化名)在福建省福清市一家臺球店被18歲的高中生何禮達連捅數(shù)刀,其中一刀刺入胸主動脈,送醫(yī)后死亡。
事發(fā)當天晚上,何禮達在其父何道明及親屬謝飛(已另案處理)的幫助下逃往廣州,之后父子倆相繼銷聲匿跡。王國華就此踏上了漫漫追兇路,足跡遍及全國各地、海外十余個國家。
這一追,就是16年。在福清公安和王國華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9月底,持他人身份證藏匿多年的嫌犯何禮達在廣東深圳落網(wǎng)。2018年6月,福州檢方以故意傷害罪對何禮達提起公訴。9個多月后,福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澎湃新聞注意到,當天庭審現(xiàn)場檢方指控被告人何禮達犯故意傷害罪,而王國華及律師則認為案件應(yīng)定性為故意殺人。
“我當時是年少無知,確實是犯了大錯,給雙方家庭都帶來巨大的傷害。我在這里,向?qū)Ψ秸f聲道歉。”庭審現(xiàn)場,何禮達曾低聲認錯。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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