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美國移民局更新了關于EB-5投資移民的政策備忘錄,正式澄清了關于條件綠卡獲得批準后,繼續(xù)維持EB-5投資的期限問題。在更新提示中,移民局明確表示,當投資人拿到條件綠卡后,繼續(xù)維持EB-5投資的必要期限是自投資人拿到條件綠卡之日后算起的兩年時間。并且新政策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移民局在更新提示中明確指出,繼續(xù)維持EB-5投資的必要期限是投資人拿到條件綠卡后的兩年時間。
也就是說,在遞交I-829申請時,移民局會檢查投資人在拿到條件綠卡之日起的兩年時間內(nèi)是否維持了EB-5投資。但新政策并沒有強制要求投資人在超過必要的期限(從拿到條件綠卡算起的兩年時間)之后仍然保持投資。這對于經(jīng)歷了焦灼等待的投資者來說,無疑是巨大的好消息。在目前I-829審核時間接近三年的情況下,移民局新政策將使縮短還款周期成為可能。
新政策對于令很多投資者困惑的“I-829申請沒有被批準之前是否必須維持投資”的問題給出了正面回答。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的更新是基于2015年8月移民局發(fā)布的草稿,然而數(shù)年來移民局一直沒有正式宣布生效。而此次移民局突然發(fā)布EB-5投資移民政策更新,不但顯示了移民局推進EB-5法案改革的決心,從一個側面說明特朗普政府的執(zhí)行力是不可低估的。我們曾經(jīng)報道過,特朗普提名的移民局長候選人Lee Francis Cissna在國會聽證會上承諾將實現(xiàn)EB-5改革方案的最終落地。本次移民局的快速動作再次證明了移民局推動EB-5改革的決心。
我們在第一時間聯(lián)系了多位業(yè)內(nèi)知名的美國移民律師,他們認為,因為新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即生效,該政策將適用于所有I-829申請尚未獲得批準的投資者。
雖然仍然需要等待移民局頒布進一步的實施細則,但這無疑是移民局在推動EB-5改革方面邁出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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