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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一農(nóng)民自己種700顆楊樹,自己砍掉后被判刑2年緩刑2年! 

近年來,很多農(nóng)村老人在自家耕地上種植林木,待樹木長成采伐后賣錢 。殊不知,一旦采伐數(shù)量巨大,這種行為就可能會構成了違法行為。不僅面臨罰款,重則還會被判刑罰。

4月8日,在日前召開的棗莊市公安機關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新聞發(fā)布會上,就通報了這么一個相關案例。 棗莊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田傳海介紹,2020年3月,棗莊市中區(qū)李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糾集他人采伐自己種植的楊樹700余棵,共計活立木蓄積137.2立方米,其行為構成濫伐林木罪,李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退繳的違法所得三萬元,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采伐自己所種植的樹木不僅需要罰款,還需要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 發(fā)布會后,記者便與相關單位取得聯(lián)系。據(jù)悉,根據(jù)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未辦理采伐許可證,采伐自己所有的林木10立方米或幼樹500株以上, 就涉嫌構成濫伐林木罪。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違反森林法的規(guī)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數(shù)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如果您需要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可以到林業(yè)(自然資源)或者行政審批部門咨詢想要采伐的林木需不需要辦理采伐許可證,再到各區(qū)(市)行政審批部門負責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并需要按照采 伐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采伐。

(原標題:棗莊一農(nóng)民自己種樹自己砍被判刑)

來源:齊魯壹點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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