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搖撞騙的周某 揚州市人民檢察院供圖
詐騙、盜竊……揚州一名“N進宮”男子出獄后,竟又打上檢察院的主意。他制作了一張子虛烏有的“揚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的胸牌,又偽造了工作證、名片等用于騙財騙色,隨后因招搖撞騙罪獲刑1年8個月。他在出獄后竟再次以“反貪局”的名義騙色。這次檢察官們怒了,他們以“人民的名義”,在微信上實名曝光該男子。
通訊員 揚檢宣 現(xiàn)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臧曉松
自制胸牌冒充反貪局檢察官
周某是揚州儀征人,1979年出生。18年前,剛年滿20歲的他就開始了自己的詐騙生涯,中途還穿插進行了盜竊、奸淫幼女這樣的犯罪活動。
揚州市邗江區(qū)人民法院一份2015年的判決書顯示,2001年初,周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同一年6月份,他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05年9月份,他因犯招搖撞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2009年釋放后,他竟打上了揚州市檢察院的主意。周某制作了一張子虛烏有稱謂的巨大“胸牌”,上書“揚州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又偽造了工作證、名片。
他這么大費周章干什么呢?主要還是為了兩個字——錢和色。
騙財騙色獲刑一年八個月
判決書中顯示,2014年5月至10月期間,周某通過網(wǎng)絡(luò)聊天工具聯(lián)系一名女子,并冒充揚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與其交往,騙取對方信任后與之戀愛并同居。
同年8月至10月期間,周某在辦理信用卡時認識了另一名女子,再次冒充檢察官欺騙對方,兩人確立戀愛關(guān)系后,周某虛構(gòu)同事家庭困難急需用錢,騙取該女子1000元。
不僅如此,周某還通過偽造的身份,騙領(lǐng)了七家銀行的信用卡,用于維持自己的體面生活。周某的行為很快穿幫,揚州市人民檢察院發(fā)現(xiàn)情況后,及時處置。最終在2014年10月23日,周某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到案后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法院于2015年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責(zé)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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