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3月14日訊(海峽網記者 李牧晨)2022年12月,本網曾報道福州金橋學校違約,投資者承包學校食堂的幾百萬元定金退不回一事(詳見之前報道:食堂承包定金何時能還?福州金橋學校遭多人投訴)。時隔一年多,記者向當時爆料的鐘先生了解到,福州金橋學校承諾的退款依舊分文未退,不僅如此,越來越多相同遭遇的受害者還在艱難維權中。
福州金橋學校。海峽網記者 李牧晨 攝
“聽說福州金橋學校要終止辦學,這學校還欠我們一大筆錢,以后我們該怎么辦?”3月11日,在閩侯縣教育局,10多位市民憂心忡忡。據了解,這些都是與福州金橋學校簽約合作投資經營學校食堂,交了定金后的受害者。
現場一位羅先生告訴記者,2021年,自己與兩位合伙人一同跟福州金橋學校簽訂了投資經營學校食堂的合同,前后共交200萬元定金,原本于2021年底要正式進駐營業(yè),結果被一拖再拖,食堂沒進去,錢也要不回。
另一位吳先生情況類似,早在2019年10月就與學校簽訂合同,交了170萬元定金至今未退。“大部分合同簽約的其實就同一所學校食堂,他們用同樣的手段騙了一個又一個想承包經營的投資者。”吳先生說。
記者從羅先生提供的“關于組建福州金橋學校債權債務委員會及工作重點的報告”中看到,截至2023年12月,金橋學校涉訴債務(司法案件113個),作為被告的涉訴案件金額為7173.66萬元;作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涉案金額1086.47萬元:正在被執(zhí)行總金額1176.99萬元;終本案件執(zhí)行標的總金額3186.45萬元,未履行總金額3179.46萬元。未經起訴債權人自報的債務大約2億元,涉及債權人百余人。
據羅先生提供的“關于組建福州金橋學校債權債務委員會及工作重點的報告”顯示,福州金橋學校負債金額巨大。海峽網記者 李牧晨 攝
“我們今天來到閩侯縣教育局,是因為看到一份來自福州市教育局的文件,上面寫著福州金橋學校即將破產清算和終止辦學,同時新的投資方將接管學校并負責承擔學校師生的相關費用,不承擔其他債務,還支持該公司重新申辦新學校,大家擔心被福州金橋學校騙的錢再也拿不回了。”據羅先生提供的名為“福州市教育局關于化解福州金橋學校有關問題的復函”照片顯示,接管福州金橋學校的投資方名為上海卓壹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承擔目前三年繳費生的學習、生活費用,代為清償金橋學校老師欠薪、學生應退款、補交在職教職工“三險一金”等費用,不承擔其他債務。按照“特事特辦”原則,支持該公司新申辦一所營利性高中或受讓福州某中學辦學許可證作為新主體接管原金橋學校師生。此外,2024年9月起福州金橋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將予以分流。
羅先生表示,福州金橋學校董事長、法人代表康澤宇以及副董事長、校長洪乾興早已被警方控制,后來一直是洪乾興委托其弟弟洪建斌在代管學校。就在今年3月10日周日當天,數十位債權人與洪建斌約好在學校碰面協商債務的具體事宜,卻被學校保安攔在門外,一問才知學校管理方已經“悄悄換了人”。
為什么作為原來學校的管理者卻進不了校門?記者在閩侯縣教育局見到了洪建斌本人,他解釋稱,上海卓壹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福州的負責人名叫房毓民,此人于去年3月份作為借款方進入學校成為名譽董事,也是一位債權人。“去年9月份,我和房毓民在閩侯縣教育局的協調下簽署了一份委托管理協議,同意由房毓民出資解決學校老師欠薪、學生退費和其余學生學習生活費用等問題,房毓民獲得學校的20年經營管理權,還把學校公章交給了對方。本來簽署協議后應該有我自己的一份,可我至今都沒拿到那份協議。后來從去年10月起我就不能正常進入學校,需要先打電話申請才被保安放行,期間也想找房毓民溝通,可一直沒成。前幾天又聽說學校門口裝了人臉識別門禁,還通知保安說不允許我再進學校,就去試了一下,果然被拒之門外。”洪建斌說,“近期我一直在積極籌款談合作,希望引入新的資金讓學校繼續(xù)運營下去,同時也為了自己哥哥在爭取其他債權人的和解。但是沒了學校公章,很多合作事宜都被拖著。”
“我們債權人當然不希望看到福州金橋學校終止辦學,若學校不復存在,大家被騙了那么多的錢將血本無歸。”作為債權人代表之一的吳先生向閩侯縣教育局表達了訴求,“如今我們把債權人召集起來成立債權債務委員會,就是想共同監(jiān)管及出資運營學校,以期解決學校的困境。大家希望教育局能作出回應,不要讓金橋學校這塊招牌徹底沒了。”
負責接待的閩侯縣教育局陳姓工作人員表示,已經收集到債權人的訴求,將會向上級反映并給予回復。同時,陳姓工作人員也強調,福州金橋學校目前并沒有停辦,今年年初雖然分流了小學階段的學生,但那是由于學校長期拖欠房租,小學校區(qū)已被房東方封鎖,剩余學校面積不足以容納全體師生正常教學,教育局在多番權衡之下才做出的決策,并且經過教育局的努力,學生家長們對分流后安置的學校普遍表示滿意。若洪建斌和其他債權人想拿回學校的經營權,則需要拿出相應的“實力”證明有能力維持學校的穩(wěn)定運營,保證學生和老師們的利益不受損害。
11日下午,羅先生等10多人又前往福州市教育局了解情況。據羅先生說,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與校外培訓管理處詹姓負責人接待了債權人,詹證實了“福州市教育局關于化解福州金橋學校有關問題的復函”中的內容,但他同樣表示福州金橋學校目前并沒有終止辦學,其辦學許可證仍然有效,教育局也還未給予行政處罰。若債權人想讓學校存續(xù)經營則要滿足幾項前提條件,其中包括福州金橋學校與所有起訴的債權人在法庭達成和解,讓法院解封學校的所有公用賬戶;清償學校老師欠薪、學生應退款、補交在職教職工“三險一金”等費用;還清學校拖欠至今的房租并續(xù)租等。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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