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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網(wǎng)3月21日訊 (海都記者 林養(yǎng)東)在莆田仙游一處一級水源地,男子雇傭工人在河道挖取砂石料,破壞礦產(chǎn)資源11萬多元。仙游縣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近日,仙游法院判決,陳某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處罰金2萬元。同時,陳某賠償國家礦產(chǎn)資源損失4.2萬元,賠償生態(tài)環(huán)境修復費用14.2萬元,支付《修復工程實施方案》編制費1萬元。

據(jù)介紹,2018年3月至5月,陳某在未取得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雇傭工人在仙游縣一級飲水源保護區(qū)雙溪口水庫上游至九仙溪三級電站下游河道挖取砂石料。鑒定結果顯示,非法采砂造成礦產(chǎn)資源破壞價值為11萬余元。承包人陳某向檢察機關投案自首。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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