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瑪麗安南海分校遭控虐童,氣憤的家長(左)與園長及2名老師當面對質(zhì),臺北地檢署3日將園長林漢凌、老師劉蕓德、金智儀3女,依妨害幼童發(fā)育罪提起公訴。
補習班“快樂瑪麗安”前南海分校負責人林漢凌與2名老師,涉嫌用體罰、喂食長霉食物等“十大酷刑”,虐待梁姓幼童7年。臺北地檢署3日依妨害幼童發(fā)育罪,起訴林漢凌等3人。
“快樂瑪麗安”前南海分校在2014年11月,被周刊爆料體罰學生;當時的負責人(園長)林漢凌反駁,稱這不是事實,是離職教師挾怨報復。
北檢調(diào)查,梁童在2006年(滿2歲)進入南海分校,直到2013年7月(小學2年級結束)才離開該補習班;這段期間,林漢凌與劉姓及金姓女老師,涉嫌以多種方式虐待梁童。
檢方參閱梁童與其他老師的證詞發(fā)現(xiàn),林漢凌等3人對梁的施虐行徑包括,把梁的頭壓在水桶或塑料游泳池中;令他以軍中“桂河大橋”跨椅懸空雙手姿勢苦撐數(shù)十分鐘;要梁做勞動服務(刷廁所、地板);冬天時要他脫光衣服,并用冷水沖其身體。
林漢凌等3人也分別要梁童做交互蹲跳、半蹲;抓著梁的腳踝倒吊旋轉(zhuǎn),過程中,還造成梁童的右手拇指骨折;不準梁童吃午餐、點心,甚至拿已經(jīng)長霉菌絲的食物給他吃。
由于梁童母親在醫(yī)院工作,林漢凌等3人還向其他學生說,“梁童身上有病毒”,要他坐到教室外上課等,涉嫌言語霸凌等,對其施予上述“十大酷刑”。
梁童家長雖然有看到兒子身體傷勢,但他們向補習班詢問時,林漢凌卻以高壓方式監(jiān)控其他教師,使其噤言;林漢凌也與金姓老師,阻擋梁母與班導溝通的機會,讓她無法了解孩子在補習班被虐的情況。
梁姓學童家長于前年1月底,在臺北巿議員童仲彥陪同下,赴北檢控告林漢凌觸犯妨害幼童發(fā)育罪;然而,這件事情的導火線,其實是因為梁童的“崩潰”。
檢方調(diào)查,梁童在2014年11月間,吃飯時看到有電子媒體報導該補習班內(nèi),有其他幼童受虐的狀況,這讓梁心底累積許久的情緒瞬間爆發(fā),因此向母親全盤托出遭虐情況。
梁母當時還勸兒子放下過往,而林漢凌這時竟打電話給早已離開南海分校的梁童,并要求她的丈夫到梁母工作的地方“溝通”;這舉動再度勾起梁童的恐懼,出現(xiàn)反應性的攻擊行為。
經(jīng)臺北醫(yī)學大學附設醫(yī)院、臺大確診,梁童因長期受虐,罹患長期創(chuàng)傷后壓力癥。然而,梁童在說出自己遭虐的事情并取得別人的“信任”后,心理的那個結已漸漸松開。
北檢檢察官認為,梁童與其他老師的供詞吻合,加上因受虐罹患壓力癥,認定梁童不可能無端誣賴林漢凌等人,因此今天依違反妨害幼童發(fā)育罪,對林漢凌、劉姓及金姓女老師等3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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