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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妻子鬧離婚,丈夫花一萬塊錢做了一件事,然后跳樓自殺了……)

男子出一萬元賞金邀請三名幫兇“討債”

陳某早年離婚,與前妻有一子。

2014年,陳某與吳某結婚,系陳某的二婚。后因感情不合兩人多次鬧矛盾。

2015年,陳某搬出吳家另住。

2016年9月,吳某起訴離婚,因陳某不同意離婚未果。

2016年11月底,陳某與吳某關系越鬧越僵。

2016年12月3日,陳某邀約了社會閑雜人員河北籍男子王某、張某、李某等3人,說是愿出資1萬元請他們去幫忙討債。當晚,陳某帶領王某等人趕至漢口利濟北路“踩點”,他指著一家賣打火機的店鋪說,店主吳某差他的錢。

由于店鋪關門,王某等人并不知道吳某的長相。陳某遂掏出一張照片稱,這個女子就是吳某。王某用手機翻拍了一張照片。隨后,陳某又帶著王某等人來到附近一小區(qū),指著一棟樓說,吳某就住在這棟樓里。

2016年12月4日上午9時許,王某、張某、李某等3人再次趕到該店鋪,里面果然有一女子在招呼生意,但體態(tài)比照片上的女子要胖些。由于不敢確認此人就是吳某,王某遂打電話向陳某請示。陳某讓王某到吳某住所處的樓下看一下,是否停有一輛藍色自行車,車子是吳某的。

得到確認后,陳某讓王某等人等他來處理。當天上午10時許,陳某將兒子的白色越野車開到現(xiàn)場,隨后打電話給吳某,讓其把他的衣物等東西拿下來。一見面,陳某即伙同王某等人將吳某強行塞進車內。

“劇情”逆轉:

討債是假,

原來是丈夫雇人挾持鬧離婚的妻子

據(jù)歸案后的王某等人交待,上車后,陳某即稱被挾持者吳某,其實是他的妻子,兩人正在鬧離婚。陳某還將兩人的結婚證掏出來給他們看。吳某的情緒反應很大,嚷著陳某欺騙了她的感情,還說陳某從她那里拿走了不少錢。

“這時,我們才知道不是來討債的,而是陳某找他的妻子扯皮……”。王某說,陳某承諾1萬元賞金照給,他們遂欣然接受了。

當天上午11時許,這伙人將吳某強行帶至硚口區(qū)長豐大道某小區(qū)。但吳某拼命掙扎不愿意進電梯,這伙人又強拉硬拽將吳某推進電梯,后挾持著吳某進屋。陳某將1萬元現(xiàn)金交給王某等人,說是讓他們在樓下等他。

此后,王某等人在樓下坐在車內等待。一個小時后,因閑著無事,王某等人遂準備將該越野車開出小區(qū)兜風,正遇上陳某的兒子小陳趕來尋父。小陳亮明身份后,便詢問父親在樓上和繼母談得如何。王某等人回應:“應該沒什么問題吧。”

出乎意料:

雇主勒死妻子后自己跳樓身亡

此時,前妻接到陳某打來的電話后,感覺有些不妙,也趕到了該小區(qū)。原來,陳某挾持吳某回到自己家中后,打電話給前妻,聲稱對不起她,也對不起兒子。后來,前妻連給陳某回打了幾個電話才接通,陳某稱他殺人了。此后再和陳某聯(lián)系不上了,前妻當即報警。

由于大門被鎖,小陳打電話叫鎖匠開了門。小陳隨民警一同進屋后,發(fā)現(xiàn)一女子倒在客廳沙發(fā)上。一間臥室的門被反鎖,鎖匠又把這個門打開,仍未找到陳某。

后民警在一樓圍墻外找到陳某的尸體。原來,陳某將妻子吳某勒死后,自己則畏罪從12樓跳樓身亡。公安機關通過偵查,于當晚10時許將張某抓獲歸案。王某、李某經朋友勸告后自動投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張某、李某為獲利幫助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鑒于王某、張某系投案自首,李某歸案后能坦白交待罪行且當庭認罪,均可從輕處罰,對王某、李某判處拘役4個月,對張某判處拘役5個月,其違法所得1萬元予以沒收。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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