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媽帶兒進女更衣室,不是自私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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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嘉興19樓上一篇帖子特別火。發(fā)貼的是一位女網友。她說,天氣很熱,和小姐妹各自帶著兒子,4個人一起去游泳。在女更衣室里,管理員阿姨堅決不讓這兩個男孩在里面換衣服。(7月24日《揚子晚報》)
這位發(fā)帖的女網友覺得很委屈,在她眼里,4歲的孩子就是一個純潔的天使,進個更衣室,對大人也做不出什么出格的事,況且安全乃天大的事,因此也就覺得管理員阿姨太不通人情。但是,她的處境雖博得了一些網友的理解,更多的人則認為管理員阿姨做得對。
更衣室是一個公共空間,這位帶孩子的媽媽能將孩子帶在身邊,她放心了,但是更多的消費者能包容嗎?能不覺得尷尬嗎?據記者調查:20位來游泳的女性,都很反感小男孩進女更衣室。而同樣身為女性,筆者也無法接受一名4歲孩子進入這樣的空間,因此也就不由默默為這位管理員點贊了。
作為公共場所,我們更應兼顧的是集體利益。為了個人的放心,而犧牲集體隱私,侵犯集體利益,自然是不可取的。就如新聞中的這位女網友,她的委屈其實也是一種自私的體現。為何?她和小姐妹各自帶著兒子,那么她們完全可以一人入內換衣服,另一人在外帶孩子,至于孩子嘛,既然覺得孩子小,那么孩子在外面換好衣服也未嘗不可。這樣一來,雖然自己會有一點不便,但完全可以既保孩子安全,又顧慮他人感受。明明可以解決的問題,卻先想著讓大家去遷就他們,不是自私又是什么呢?
當然,還有比這位女網友更情非得已的事。譬如說,一個家長單獨帶異性孩子去游泳,年紀小的孩子放在外面不安全,帶進去又不被允許,這確實是件為難事。但是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可以自己在家換好泳衣再去,或者如網友建議的,游泳館可以弄一個“第三更衣室”,怎么樣也不應該因為個人的難處而委屈更多人犧牲自己的隱私。要知道,這樣的事,旁人理解是情分,不能接受則是他們的權利。
生活中,時常會有孩子隨意進入異性公廁、澡堂、更衣室等。這些家長都認為孩子小,為了自己的放心,不僅無視被“觀看”者的難堪,而且對孩子的心理影響也不容忽視。一方面,孩子的好奇心都很強,可能會因此對異性身體產生幻想,造成心理畸形發(fā)展;另一方面,有可能讓孩子在潛意識里分不清男女之間的界限,甚至可能持續(xù)影響到孩子成年以后。
退一萬步來說,游泳可有可無,他人的隱私卻不能不顧。要知道,在“異性兒童不得入內”的牌子前止步,既是之于他人的尊重,也是給予孩子良好的教育。
文/胡輝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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