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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可嘉善一對小情侶卻以沒穩(wěn)定工作、養(yǎng)不起孩子為由,在網(wǎng)上叫賣孩子。

奇葩的是,在用親生女兒換來2萬元錢后,他們竟轉(zhuǎn)手就花2000元買了只寵物貓。

錢報記者從嘉善縣人民檢察院了解到,這還不是他們第一次賣孩子,之前這個90后未婚媽媽還私下非法賣過一個女兒。

近日,這名枉為人母的女子被嘉善法院判刑,而孩子爸爸也被嘉善檢察院追訴獲刑。

父母反對未婚生子

小情侶竟把親生女兒賣了

丁某,1990年生,今年26歲,嘉善人。

她的男友賈某比她大一歲,也是嘉善人,兩人自2009年相戀后生活在一起。

不過,兩人都沒穩(wěn)定工作,賈某又有盜竊前科,雙方父母一直不同意兩人交往,所以他們也一直沒登記結(jié)婚。

2013年6月左右,丁某懷胎快十個月了。

孩子即將出世,可這對小情侶竟連住院生孩子的錢都沒,更別說撫養(yǎng)孩子的錢了。因為雙方父母也都反對這樁婚事,他們也不能向家里開口。

兩人想到,社會上有些膝下無子的人愿意花錢買孩子,他們竟萌生一個荒唐的想法:把孩子生下來賣了。

于是,他們在一些專門收養(yǎng)孩子的論壇、QQ群發(fā)布信息,聲稱有位即將臨盆的年輕產(chǎn)婦,沒能力撫養(yǎng)孩子,尋找買家。

很快,有買家聯(lián)系他們。他們對比后,找了個出價高的江蘇徐州的買家,雙方在QQ上以2萬元的價格談妥。

過了預產(chǎn)期后,在買家安排下,丁某在山東的一家私立醫(yī)院剖腹產(chǎn)生下一個女兒。

沒坐月子,拿到2萬元錢后,丁某就和賈某回了嘉善。

庭上檢察官問兩萬元去向

回答稱花2000元買了寵物貓

近年來,公安部一直在開展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這個原本私下的交易,被公安部門發(fā)現(xiàn)了。

這樁拐賣兒童案浮出水面。

在法庭上,未婚媽媽丁某竟無悔意,“我們也是逼不得已,都沒穩(wěn)定工作,只能將孩子送給好人家撫養(yǎng),這是為了孩子好。”

而孩子爸爸賈某也狡辯稱,“我們養(yǎng)不起,而且是將自己的孩子送人,2萬元是對方給我們的營養(yǎng)費而已。”

檢察官問,“2萬元都花在哪里了?”

賈某稱,“吃用開銷上了,還花了2000元給她(丁某)買了只寵物貓。”

這一回答讓人大跌眼鏡,自己親生女兒沒錢養(yǎng),竟然有錢養(yǎng)只寵物貓?

丁某說,當時正好看到網(wǎng)上有人賣寵物貓,她很喜歡,手邊有了錢就買了。

“這是給她的心理安慰,讓她有個寄托。” 賈某回答稱。

這個未婚媽媽竟然

還賣過一個親生女兒

事實上,檢察官深入了解發(fā)現(xiàn),這其實是丁某的第二胎,而她第一胎也是個女兒,竟然也被她賣掉了。

第一個女兒出生是在2012年4月,當時丁某正好和賈某鬧矛盾,耍脾氣的她背著男友,自己私下找了買家,即將臨盆時去河南生下了孩子。

據(jù)她交代,河南買家給了她1萬元,但包車費花去了3000元。

檢察官告訴記者,這對小情侶分分合合多次,感情也不太穩(wěn)定,在無穩(wěn)定工作、明知自己無撫養(yǎng)能力的情況下,時隔一年,又生孩子,竟又將孩子賣掉,性質(zhì)實在惡劣。從交流上來看,這個未婚媽媽的親情觀念淡薄。

經(jīng)嘉善檢察院提起公訴,最終嘉善法院以拐賣兒童罪一審判處丁某有期徒刑5年;而賈某全程參與賣第二個孩子的全過程,據(jù)此,檢察院對其追訴。

近日,賈某因拐賣兒童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記者了解到,賈某不服判決,正在上訴中。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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