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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里派出所接“OFO”共享單車公司舉報,有人破壞其公司所屬的“OFO”共享單車,接報警后,湖里派出所迅速展開調查,于4月4號在OFO”共享單車公司工作人員的配合將破壞并私占共享單車的嫌疑男子毛某抓獲,經審查后該男子因涉嫌盜竊已被行政拘留。

男子兩次將共享單車私占并改裝

噴黑漆、加籃筐、還安裝了兒童座椅——盡管被改得面目全非,ofo共享單車的工作人員還是一眼認出,這是他們的“小黃車”!接警后,湖里派出所民警介入調查。民警在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兩輛小黃車停在樓道里,已經看不出原本的模樣,因為它們被人為噴滿黑漆,二維碼、車牌等車身信息全被覆蓋。兩輛車的都加了筐,其中,一輛車后還安裝了兒童座椅。

嫌疑人毛某前來開鎖時,被民警當場控制。面對民警,52歲的毛某辯稱,車是他撿來的。

據(jù)警方調查查明,2017年1月、2月期間,嫌疑人毛某先后兩次將路邊停放的兩輛ofo共享單車推回自己住處,后購買黑色噴漆和車籃、兒童座椅等進行改裝,還買了鎖鏈將改裝后的共享單車鎖在住處樓道處,為其私人使用。經民警審查,毛某對改裝、私占“OFO”共享單車行為供認不諱。他說,第一次騎走一輛小黃車的位置是嘉園路與華光路交叉口,將它騎進樓道。出于占小便宜的心理,他買來油漆將“小黃車”噴成“小黑車”。2月份,他又騎回了一部,還買了鎖鏈,將改裝后的共享單車鎖在住處樓道里。目前,毛某因涉嫌盜竊已被湖里派出所行政拘留。

共享單車所屬公司工作人員送來錦旗對民警及時破案表示感謝。

共享單車不是私人專車,騎行完畢應當停放在方便他人取用且不妨礙交通的位置。私自加鎖、搬進家中等行為均屬于私自占有,偷、扔、破壞、私占共共享單車都是違法行為。

責編:v_yuwenlin

廈門男子多次將共享單車整容成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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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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