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海峽網(wǎng)>新聞中心>福建頻道>閩南新聞>廈門新聞
分享

離婚后天降巨額債務誰還 均衡保護夫妻和債權人

夫妻正鬧離婚,突然冒出400萬元“夫妻共同債務”,怎么辦?老公借錢賭博,老婆也要連帶還?丈夫借高利貸,妻子要不要還?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guī)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及夫妻債務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虛假債務、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規(guī)定自3月1日起實施。

最慘的不是離婚,而是離婚后還要為前夫還債。如今,新規(guī)似乎為解決難題、追求司法正義提供了更大的可行性。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健雄認為,最高法的上述補充規(guī)定,回應了婚姻家庭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紓解了公眾焦慮。

導報記者調查后發(fā)現(xiàn),針對婚內債務,不同情形下,會有不同的判決結果。此前廈門法院判決的案件中,有時法官會判決要求配偶一方承擔連帶責任,但有時也可能不判“連帶”。

【3大亮點】

亮點1 堵住漏洞保護弱勢

補充規(guī)定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了兩款內容,分別為: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補充規(guī)定所調整的,就是此前頗受爭議的“第24條”,即“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在司法實踐中,有的夫妻一方利用該條規(guī)定勾結第三方,虛構債務,導致離婚后另一方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背上巨額債務。

黃健雄分析說,婚姻法司法解釋第24條的初衷,是防止“假離婚、真逃債”。但在司法實踐中,個別案件的審判機械套用這一條款,讓不少夫妻“躺槍”。最高法的補充規(guī)定,正是及時照顧到了這種公平焦慮,有助于各級法院嚴格規(guī)范類似案件的審理。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最高法院給“第24條”打了一個“法律補丁”,把虛假債務、非法不當債務明確排除在夫妻共同債務之外。這一“法律補丁”堵住了一些漏洞,保護了婚姻雙方中弱勢一方的權利。

亮點2 均衡保護夫妻和債權人

福建聯(lián)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家事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韓雪明律師認為,補充規(guī)定和通知中還有一個亮點,就是強調了在家事審判工作中,要正確處理夫妻債務,要依法保護夫妻雙方和債權人合法權益,強調了夫妻一方的利益、債權人的利益均要受到保護。

亮點3 不完全依賴當事人舉證

韓雪明律師還說,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規(guī)定》和下發(fā)的通知合理分配了舉證責任,不再完全依賴于當事人舉證來查明事實。通知明確提出,未經審判程序,不得要求未舉債的夫妻一方承擔民事責任,而是應當傳喚夫妻雙方本人、證人到庭并當庭簽署保證書,明確法庭“調查取證”“核實債權債務關系及具體債務”責任。此舉保障了未具名舉債夫妻一方的訴訟權利。

【典型案例】

案例1 夫妻鬧離婚“天降”百萬債務

夫妻倆正鬧離婚時,突然“冒出”400萬元“夫妻共同債務”。此前,思明區(qū)法院曾受理過這樣一起妻子“被負債”的案件,三名債主手持三張借條,將張先生夫妻告上法庭。

對此,被告妻子張?zhí)|疑這是丈夫與三人串通虛構債務。張?zhí)蚍ㄔ荷暾垖钘l進行鑒定,結果,這一申請“嚇退”了三名債主。三名原告一聽說要對借條進行鑒定,就都害怕了,他們都不敢提供借條原件給鑒定機構,結果導致鑒定無法進行。因此,張?zhí)珣岩?,這三名債主是丈夫找來的“托”。

最終,思明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三名原告的訴訟請求。

案例2 老公借錢賭老婆連帶還?

老公借錢賭博,老婆也要連帶償還?不久前,林女士因老公欠債被人告上法庭,債主聲稱,林女士的老公拖欠的借款,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林女士和丈夫已經分居多年,但不久前,債主劉先生突然起訴到法庭,狀告林女士及其丈夫小吳,主張小吳借款25萬元一直未還,要求她和丈夫共同償還。

庭審中,妻子林女士主張,債主明知小吳借錢用于賭博和償還賭債,卻還借錢給他,這樣的賭債不受法律保護。

債主劉先生承認,25萬元債務中,有10萬元錢,是自己知道小吳借錢用于賭博,但還是借給了小吳。

最終,法院判決認定,債主明知借款用于非法用途,因此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夫妻二人無須償還這筆“賭資”。

案例3 丈夫借高利貸寫明個人承擔

丈夫借高利貸,寫明個人承擔,這種情況下,債主告上法庭,妻子還要共同償還嗎?海滄區(qū)法院曾受理過一起這樣的案件。

債主成先生起訴稱,2015年5月,小馬找到成先生,說要還信用卡,請成先生幫借高利貸3萬元。在小馬的軟磨硬泡之下,成先生同意了。成先生借到高利貸后付現(xiàn)金給了小馬,小馬出具了一份字據(jù),載明“我用成先生的名義找人借高利貸三萬元人民幣,一切責任由我本人承擔”。

海滄法院審理認為,小馬在字據(jù)中明確寫明,是借高利貸且表明由“本人承擔”。在小馬的老婆趙女士未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成先生應當知道是小馬的個人借款。因此,法院依法駁回訴求。

市民呼聲

拿不出證據(jù)還是沒用

“最高法的補充規(guī)定再好,我拿不出證據(jù),還是沒用。”導報記者采訪了一位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吳女士。她在離婚后,被前夫的債權人告上法庭,“被負債”上千萬元。吳女士表示,這次出臺了補充規(guī)定是件好事,但最關鍵的舉證問題還是難以解決。

吳女士認為,債權人在借錢給夫妻一方時,如果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這筆債務,務必讓另一方也簽個字,避免配偶不明不白背上債務。“銀行辦貸款,都需要夫妻共同簽字,為什么民間借貸,幾十萬元甚至幾百萬元的借款,只要夫妻一方簽字,另一方知不知道都不要緊?”

律師說法

共同債務關鍵看兩點

婚內舉債,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對此,導報記者調查后發(fā)現(xiàn),不同情形下,會有不同結果的判決。

在有的案件中,法官會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判決要求配偶一方承擔連帶責任;但是,有時法官也可能不認定為共同債務,不判“連帶”。

為什么同樣是婚內舉債,有的案件會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而有的案件則認定為個人債務?

對此,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敏輝律師說,判決結果出現(xiàn)差異,主要原因在于對《婚姻法》理解的不同和舉證責任的不同。他認為,認定夫妻共同債務,關鍵要看兩點,一要看對借款一事配偶“是否知情”,二要看該筆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

法官提醒

三種情形不算共同債務

“不應將所有發(fā)生于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債務,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海滄法院一位法官說,判斷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應考慮是否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幾種例外情形:一是舉債配偶一方借款時與出借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就不算夫妻共同債務;二是夫妻有“約定財產制”并為出借人知曉,也不算夫妻共同債務;另外,如果該筆借款沒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也不算夫妻共同債務。總之,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屬于上述任何一種情形,那么就無須為配偶的債務“買單”。

責任編輯:林航

最新廈門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產業(yè)工人技能培訓 泉州新增7家基地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wǎng)微信
?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14 舉報郵箱:service@hxnews.com

本站游戲頻道作品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聯(lián)系我們,本站將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

溫馨提示:抵制不良游戲,拒絕盜版游戲,注意自我保護,謹防受騙上當,適度游戲益腦,沉迷游戲傷身,合理安排時間,享受健康生活。

CopyRight ?2016 海峽網(wǎng)(福建日報主管主辦) 版權所有 閩ICP備15008128號-2 閩互聯(lián)網(wǎng)新聞信息服務備案編號:20070802號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海峽都市報(海峽網(wǎng))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版權說明| 海峽網(wǎng)全媒體廣告價| 聯(lián)系我們| 法律顧問| 舉報投訴| 海峽網(wǎng)跟帖評論自律管理承諾書

友情鏈接:新聞頻道?| 福建頻道?| 新聞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