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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點外賣取了餐卻不給錢 南安多家餐廳遭遇奇葩“霸王餐”

點外賣取了餐卻不給錢

南安多家餐廳遭遇奇葩“霸王餐”,律師建議商家聯(lián)合報案

核心提示

外賣送到了卻不當場付款,叫餐男子聲稱手機不能轉賬,要求加另外一個微信晚點再轉,可十多天過去,餐廳仍未收到錢。近日,南安市區(qū)多家餐廳都遭遇了這樣一樁奇葩“霸王餐”。餐廳老板表示,希望借此事提醒同行,嚴把收款程序,避免類似騙局。律師表示,這種逃單行為涉嫌尋釁滋事或者涉嫌詐騙,各商家可聯(lián)合起來報案?!跤浾?吳志明 文/圖

遭遇 當場不付錢 過后就賴賬

南安市成功街一家農家菜的老板小傅說,半個月前的一個晚上9時許,飯店的叫餐電話突然響起,電話里有一名男子要點餐。“他當時點了啤酒和一些下酒菜,共135元,讓我送到南安市體育館大門口,并留下手機號。”小傅介紹,外賣送到半路,點餐男子又打電話讓幫忙順便買一包煙,價值十幾元。小傅買了煙,來到約定的南安體育館門口。在那里,一名年齡40歲左右、瘦瘦高高的男子在等餐。

小傅表示,依照慣例,一般都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但是該男子說,他拿的是老人機,無法進行微信轉賬,身上也沒帶錢,讓小傅加他另外一個微信,他一上樓就立馬轉錢給小傅。小傅沒有多想,就加了點餐男子的微信并未當場收錢。

可誰知,隨后小傅并沒有收到款項,他通過微信提醒對方付款,卻沒有收到任何消息回復。隨后他多次催促無果,打電話對方也不接。小傅表示,他認為這是惡意賴賬。他說,錢要不要得回來是一回事,這種行為需要曝光,借此提醒其他飯店老板嚴把收款程序,規(guī)避風險。

點外賣取了餐卻不給錢 南安多家餐廳遭遇奇葩“霸王餐”

點外賣取了餐卻不給錢 南安多家餐廳遭遇奇葩“霸王餐”

聊天截圖顯示,有不少餐廳“中招”。

套路 使用相同手法 騙了十多家餐館

7月1日,小傅把這個消息發(fā)到他們同行微信群,沒想到炸開了鍋,群里好多飯店老板均表示遇到過該騙局。一家海鮮館的負責人表示也被那人騙過,“被倒了一餐,281元。”一家川菜館的老板則被賴了250元,還有餐廳表示被騙了94元。有一家酸菜魚餐館的負責人表示,那人6月27日晚上點了175元的菜,讓送到民主街農業(yè)銀行附近,送過去時說手機沒有帶,“我就感覺是騙子,還好菜沒有給他。”

記者了解到,該男子實施的手法基本都一樣,先是說帶了老人機不能轉賬,再讓加微信,回家轉錢,結果就沒有消息了。大家都對此遭遇憤憤不平,表示要想辦法“抓”到這個騙子,同時報警。在此之前,希望同行多加留心,不要再受騙了。

昨日下午,一家餐飲店的負責人小葉告訴記者,他之前被賴了100多元,也是送到南安市體育館大門口。但他表示自己沒有報警,因為覺得金額太小了,“說不定那人就是利用市民這種心理,覺得錢數少不會報警,所以打電話到各餐館點餐吃霸王餐,受騙的餐廳有十多家,有些人覺得說出來沒有面子就不想說。”小葉表示,他聽說還有餐廳被那人騙了兩次。

說法 涉嫌尋釁滋事 商家可聯(lián)合報案

記者聯(lián)系了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該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目前沒有接到類似報警,并稱這屬于消費糾紛,建議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進行投訴。

福建聯(lián)合信實(泉州)律師事務所吳培育律師表示,這種逃單現象無疑應當受到道德譴責,同時這種行為不僅違反了《合同法》,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消費者點餐后,已經和飯店形成了一種合同關系。吃了人家的飯,接受了人家的服務,卻沒有支付相應現金,無論是故意還是無意,都違反了《合同法》。如果飯店報案,逃單行為擾亂了商家正常的經濟經營秩序,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逃單者處罰,次數多了、數額大的涉嫌尋釁滋事或者涉嫌詐騙。

根據法律規(guī)定,只要占用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或者占用公私財物3次以上的可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法律責任。如金額達到3000元以上,這種行為甚至可能構成詐騙罪。吳培育建議,單個商家受損的金額不大,無法達到立案的標準,各商家可聯(lián)合起來一起報案,要求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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