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4點30分,五一路與群眾路交叉口,男子闖紅燈
昨日下午4點27分,五一路與群眾路交叉口,多人 騎車闖紅燈
昨日下午4點28分,五一路與群眾路交叉口,女子騎車闖紅燈
昨日上午11點,五四路與華林路交叉口,一女子闖紅燈
昨日上午10點36分,五四路與華林路交叉口,男子騎車闖紅燈,在車流中穿行
昨日上午10點36分,五四路與華林路交叉口,男子闖紅燈
昨日下午4點24分,五一路與群眾路交叉口,男子騎車闖紅燈
海峽網(wǎng)12月15日訊 (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恭璋/文 毛朝青/圖) 11月30日開始,福州交警在全市范圍開展行人、電動車違法專項整治,14天查處、勸導40萬起違法。但嚴查之下,行人、電動車闖紅燈亂象依然存在。為鞏固成果,海都報聯(lián)手福州交警,開展抓拍、曝光行動。昨日,不少市民為抓拍、曝光違法者照片點贊,呼吁持續(xù)開展。
有市民向海都報反映,五四路華林路口、五一路群眾路口、浦上大道金洲路口、二環(huán)路烏山路口、上三路首山路口等,行人、電動車闖紅燈亂象多發(fā)。昨日,海都記者分別走訪這些路口,進行抓拍、曝光。
市民呼吁持續(xù)開展抓拍、曝光
前日,海都記者巡街,走訪了市區(qū)十多條主次干道路口,抓拍、曝光多名闖紅燈行人、騎手(詳見海都記者巡街 抓拍行人電動車闖紅燈)。昨日,看到報道后,很多市民聯(lián)系海都報,支持抓拍、曝光,并呼吁持續(xù)開展下去。
市民吳小姐說,目前闖紅燈亂象多、屢禁不止,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處罰太輕,“10元、20元,不痛不癢,而曝光違法者照片,也是提高違法成本的一個途徑??吹綀蠹埖橇俗约赫掌杂辛異u心的人,下次都會注意。”
在“海峽都市報”微信公眾號上,網(wǎng)友“James”說,行人、電動車、機動車都是交通參與者,都必須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堅決支持違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還有網(wǎng)友呼吁,要拿出查處酒駕的力度查處闖紅燈違法,要持之以恒地抓。
5路口闖紅燈多發(fā) 市民反映最強烈
昨日,很多市民還向海都報反映他們平時觀察到的闖紅燈違法多發(fā)路口。經(jīng)過統(tǒng)計,市民反映最強烈的五個路口為:五四路華林路口、五一路群眾路口、浦上大道金洲路口、二環(huán)路烏山路口、上三路首山路口。昨日,海都記者也分別進行了走訪,抓拍了近百起闖紅燈違法。
昨日上午10點27分,記者在五四路華林路口抓拍時,下著小雨,不少電動車騎手為趕路,頻頻闖紅燈過街?,F(xiàn)場市民說,雨天機動車司機視線原本就受到影響,這些電動車闖紅燈很容易引發(fā)事故,讓人替他們捏把汗。
昨日下午4點半左右,五一路群眾路口,海都記者在不到十分鐘的時間里,就抓拍了十多起闖紅燈違法。有些電動車騎手已經(jīng)注意到記者在抓拍,仍我行我素。
法律人士介紹,依據(jù)憲法和法律,輿論監(jiān)督是媒體的權利,也是媒體的法定職責。公民如果在公共場所實施了某行為,媒體出于公益目的對此進行報道,不侵犯公民的隱私權或肖像權。在司法實踐中,媒體曝光公民陋行,刊發(fā)公民照片,有兩個免責抗辯事由:一是這些行為發(fā)生在公共場合,二是媒體曝光出于公益目的。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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